醫藥網12月22日訊 此前,醫療從業者尤其是管理者常有這樣的思慮:互聯網醫療的發展,如果沒有醫保支付的真正對接與支持,可能難以發展壯大。這種觀點的背后,在于互聯網醫療已出現多年,不管是輕問診還是互聯網醫院,此前都處于探索階段,難有實質性進展。然而,今年在新冠疫情的影響下,相關政策出臺加速。例如,年初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后續包括湖南在內多個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出臺了具體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形成及醫保支付政策的實施細則,使得互聯網醫療真正有了支付方的加持,也讓互聯網醫療從業人士看到了未來發展的方向。
現在各地關于互聯網醫療的醫保支付細則比較多,但大多數的解讀都關注于形式,很少去探究互聯網醫療醫保支付的核心要素。本文嘗試分析互聯網醫療相關醫保支付的核心點,以便更好地理解互聯網醫療及醫保支付目前的狀態。
實現醫保支付的三個核心
筆者認為,互聯網醫療實現醫保支付,要解決三個維度的核心問題。
一是支付對象。
首先要看在某個具體統籌區的醫保經辦機構可以向哪些人支付互聯網醫療產生費用?這是參保人的醫保資質問題。如果不屬于這個醫保統籌區特定類型的參保人,醫?;鹗遣豢赡苋ブЦ对摶颊叩幕ヂ摼W醫療服務或藥品支出的。
其次要看哪些醫療機構(無論線上還是線下)、哪些醫生可以為參?;颊咛峁┠男┛蓤箐N的醫療服務。也就是醫保可報銷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資質問題??雌涫欠駷獒t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生是否注冊于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這也屬于基本資質條件。
如果是購藥,還要看購藥場所是否為醫保定點藥店。這是零售藥店的資質問題。
二是支付藥品類型或支付醫療服務類型。
OTC藥品一般可以實現線上銷售,但各地各層級醫保對此的支付較少。處方藥還涉及到處方是否可以實現外流或共享流轉的問題,還要看處方藥劑型、包裝等是否適合線上銷售。對于線上提供的醫療服務,也要參考線下實體醫院的可報銷清單,原則上是線下可以報銷的,線上才能報銷。
三是支付政策的差異。
首先參保人員的參保類型不同,支付政策會不一樣。城鎮居民的和城鎮職工的醫保待遇有差異。其次就醫類型不同,支付比例不同。比如門診與住院醫保的支付差異性較大。大多數情況下,互聯網醫療所提供的醫療服務或藥品不屬于“住院”性質,門診性質會占絕大多數。再有,不同的醫保統籌區待遇也不同。跨統籌區互聯網醫療到底能否醫保報銷這一問題比較復雜,既涉及到異地就醫問題,又涉及異地就醫報銷的問題;不僅是政策打通的問題,還有技術鏈接發展進度的問題。未來如果全國的門診異地就醫醫保報銷政策和技術解決了,互聯網醫療的醫保支付有望再上新的臺階。
此篇文章來源于互聯網,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予以刪除。